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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测报告

时间:2019-10-05 阅读量:2956

(除醛率95持久性84)2018年11月26日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

一、报告内容

检验单位: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样品名称:康瑞达甲醛特效溶解酶

委托单位:康瑞达(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检验依据和综合判定规则:JC/T 1074—2008(2015)《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

检验结果:甲醛净化性能95% 甲醛净化效果持久性84%。

 (除醛率95持久性84)2018年11月26日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

二、报告解读

1、从检测单位来看

第一,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为国家和地方质量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社会提供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服务的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第二,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也是鉴定证书必须具有的标志;ILAC—MRA,有此标志的鉴定证书在国际上可以互相认可,此鉴定结果能得到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承认;CNAS是国家级实验室的标志,表明检验机构已经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委员会的考核,检验能力已经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水平;CAL是经国家质量审查后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的标志,具有CAL主要意味着检验人员、检测仪器、检测依据和方法合格。

2、从检测依据来看

JC/T 1074—2008(2015)《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JC表示建筑材料行业标准,T表示推荐性标准。

3、从检测结果来看

甲醛净化性能95%高于标准值(≥80),甲醛净化效果持久性也高于标准值为(≥65),两项检测数据都高于标准值,产品质量稳定。

 (除醛率95持久性84)2018年11月26日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

因而本报告为权威单位检测报告,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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